第387期:《江汉大学报》

江汉诗社第二届理事会成立大会传喜讯

我校被中华诗词学会授予“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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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2月7日上午,在三角湖畔丰厚的诗教沃土上,借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的东风,我校江汉诗社第二届理事会成立大会召开。会上获悉,近日在镇江召开的全国诗教工作会议上,我校再次被授予“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称号,我校已连续两次在每5年召开一次的诗教工作会上获此殊荣,在全国获此称号的61个单位中,我校是唯一的本科院校。
  我校的诗教传统,由爱好诗词的原江汉大学第一任校长王千弓开启,多年来,历届书记和校长都热爱诗词、创作诗词,重视古典诗词与新诗在校园中的推广。我校在古典诗词及新诗的教育、创作及理论研究上均有丰硕成果。依托人文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专业课程及公选课均开设有诗歌创作与鉴赏课程,学子在校园浓郁的诗风熏陶下,出版了多部诗集。近年来的新诗创作、研究和推广方兴未艾,成为我校诗教工作一项新兴而有特点的内容,也成为我校新的科研和学科建设增长点,在校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江汉诗社是江汉大学校内诗词创作者、研究者、教育者、吟诵者和文学组织自愿结成的群众性文化学术团体,诗社依托人文学院,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武汉诗词楹联学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这个平台,既是校内师生诗词交流的平台,也是对外交流的平台。
  成立大会通过了诗社章程,并选举出理事会成员。诗社由校党委书记李强、名誉校长李进才担任名誉社长,人文学院罗庆云教授担任社长,另设副社长7名及正副秘书长、理事若干名。
  名誉校长、原武汉诗词楹联学会会长李进才在讲话中指出,我校诗教工作成绩斐然,师生热爱、创作诗歌的热情高涨,希望我校能成为弘扬和创新传统文化的新高地。人文学院院长邓正兵表示将继续大力支持江汉诗社开展工作。
  与会的还有校纪委、宣传部、统战部、校工会、保卫处、离退处、期刊社、校报编辑部,以及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人文学院等单位的领导和老师,以及学生社团海天涯诗社和涅 文学社的社长和主编。 0(余岚)